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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受舟山市普陀区智创城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分中心对舟山市普陀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项目组织公开招标,*开通会员可解锁*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1 |
浙江劲华建设有限公司 |
叶丽丽 |
442 |
59664807 |
99.28 |
2 |
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邵宏杰 |
442 |
59675177 |
99.20 |
3 |
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陈怡 |
442 |
59677787 |
99.20 |
评标纪要:
在资格审查评审时,浙江欣润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沧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经系统质询,浙江沧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回复情况属实,浙江欣润建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根据招标文件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评审内容第3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否决其投标。浙江坤方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鑫远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广通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经系统质询,浙江坤方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广通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回复情况属实,浙江鑫远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根据招标文件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评审内容第5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否决其投标。
公示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智创城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陈先生
代理单位: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龚建军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智创城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