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调控中心承包商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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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油气调控中心承包商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DKZX2026-GKZB-FW-005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油气调控中心

代理机构:

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

北京市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为持续巩固和提高中心承包商安全管理能力,满足中心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应急管理水平提升,满足集团公司“零缺陷、零伤害、零事故、零污染”的安全管理目标,拟聘请专业机构协助中心开展承包商安全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

油气调控中心承包商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00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1)按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为油气调控中心提供承包商入厂在线安全培训考核,组织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能力评估,对承包商管理档案资料开展合规性审核,为中心特殊作业提供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服务。 (2)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为油气调控中心“一企两清单”提供合规性检查与纠偏,对录入HSE管控一体化平台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资料提供检查与纠偏,对中心编制、修订的隐患排查判定标准开展审查。 (3)为油气调控中心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应急预案评估和应急演练评估,以及应急管理档案资料的合规性检查与纠偏。 (4)结合油气调控中心承包商安全管理或风险管控特点,每年形成论文不低于1篇、宣传稿不少于2篇。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果提供的财务审计报表无法体现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相关财务报告的其他内容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资信证明(银行出具)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表未出,可提供2024年)。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拥有1项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体系审核或特殊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或应急预案评估编制等相关服务业绩。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签署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4 人员要求 (1)参与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能力评估、承担特殊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服务和参与应急预案评估和应急演练评估的人员不少于3名,且需具有副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除上述工作外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视同中级工程师)。 (3)参与本项目的人员,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载明的要求进行派驻,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履行人员变更手续,且变更后人员的资质和能力不得低于原派驻人员。(提供承诺)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除外)。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及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列入不合格承包商,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 (5)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影响事件,未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影响事件中被直接追责,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1)在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https://gjsy.scopsr.gov.cn/)查询。 3.6 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油气调控中心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油气调控中心

地址:

联系人:

董列武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J幢1-2内10层1005

联系人:

蒋子鹏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jiangzp02@pipe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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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

招标公告-油气调控中心承包商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技术咨询服务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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