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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油气调控中心QHSE管理体系审核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DKZX2026-GKZB-FW-004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油气调控中心
代理机构:
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
北京市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本项目以风险防控为核心,紧盯油气调控中心QHSE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质量,聚焦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管理短板弱项,围绕QHSE管理体系运行中的共性问题及个性问题,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持续提升调控业务本质安全水平,拟聘请专业机构协助中心开展QHSE管理体系制度建设、调控体系QHSE管理体系审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工作,分析问题产生原因追溯管理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实施,协助出具各类报告及管理提升方案。
油气调控中心QHSE管理体系审核咨询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00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1)按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制程管理相关要求,为油气调控中心QHSE管理体系制度建设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为调控体系(包括油气调控中心和各分控中心)QHSE管理体系审核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3)为油气调控中心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果提供的财务审计报表无法体现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相关财务报告的其他内容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资信证明(银行出具)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表未出,可提供2024年)。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拥有1项QHSE(HSE)管理体系审核咨询服务或QHSE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签署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4 人员要求 (1)参与油气调控中心QHSE管理体系现场审核工作的人员不能少于5名,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参与分控中心QHSE管理体系现场审核工作的人员不能少于3名,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2)承担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不能少于2名,需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3)实际参与工作的人员,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载明的人员进行派驻,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履行人员变更手续,且变更后人员的资质和能力不得低于原派驻人员。(提供承诺) 注:(1)(2)条要求的三类人员允许交叉统筹调配使用,但需同时满足人员资质要求。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除外)。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及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列入不合格承包商,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 (5)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影响事件,未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影响事件中被直接追责,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1)在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https://gjsy.scopsr.gov.cn/)查询。 3.6 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油气调控中心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油气调控中心
地址:
联系人:
李洪军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J幢1-2内10层1005
联系人:
蒋子鹏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jiangzp02@pipechina.com.cn
相关附件
其他附件:
招标公告-油气调控中心QHSE管理体系审核咨询服务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