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朗豪酒店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财务顾问选聘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01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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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朗豪酒店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财务顾问选聘项目(第二次) ,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 审批,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广州市海珠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朗豪酒店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财务顾问选聘项目(第二次)

2.2项目编号:M4*开通会员可解锁*6591001

2.3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4招标内容:为海珠城发集团朗豪酒店商业不动产REITs提供申报、发行、以及发行后存续期运营管理(如有)等服务。

财务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对本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经营状况及风险问题,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尽职、勤勉出具财务顾问报告;

②按照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及时告知履职情况,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招标人要求开展工作、推进本项目进度,直至本合同终止。投标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如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由于第三方原因导致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除外)。

③协助评估机构对商业不动产项目进行评估估值;

④对本项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组建项目公司、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事项协助提供法律、财务、税务等进行专业论证、分析,并出具专业意见并提出解决方案。

⑤协助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协助甲方、基金管理人撰写本项目申报方案等材料,并协助甲方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单位沟通、报批和申报,以获取公募REITs发行资格。

⑥负责本项目发行与上市保荐及相关工作,按照招标人和基金管理人要求办理基础设施基金份额发售的路演推介、询价、定价、配售等相关业务活动;配合基金管理人完成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及公募基金产品的设立和资金募集;协助基金管理人选择发行、上市时机。

⑦按照《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2023修订)》《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完成其他与申报和发行相关的工作。

⑧对本项目涉及的相关事项提供业务咨询,并协助实施。

(1)在本项目各阶段进行过程中,协助协议其他各方与交易所、基金业协会、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主管机关进行沟通与协调。

(2)应本项目要求及时解答本项目相关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汇报本项目工作进展。

(3)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专业团队开展工作。

(4)投标人应按照《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2023修订)》《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必要工作。

具体以《招标文件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为准。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2.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至本次公募REITs发行成功。

2.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00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及有效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具有“证券承销与保荐”)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参与成功完成发行的公募REITs执行经验。

注:须提供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募REITs板块公开披露的公募REITs招募说明书证明截图作为证明文件,日期以交易所官网公告日期为准。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5 投标人近一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派出机构作出与公募REITs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结果截图(行政处罚(如有)、市场禁入(如有)须下载“处罚处理内容”的详细报告附后)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6年41日17时30分至2026年4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获取方式:

1、比选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说明:费用在获取比选文件后不予退还,支付成功即视为同意本说明)。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进行网上获取比选文件。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先注册后再进行网上获取比选文件。

3、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购买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支付平台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请登录系统下载。

(三)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如遇各类问题,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1、广咨平台操作相关问题

请查阅《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手册,获取路径:平台网站右上角→平台服务→左侧栏“操作手册”。

2、移动CA、电子签章及电子保函相关问题

(1)人工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移动CA电子保函”中的微信二维码咨询。

(2)电话客服:拨打400-658-7878联系。

3、广咨平台账号问题、技术故障等

(1)微信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微信客服”,即可与平台客服实时对话,同时提供人工服务。人工客服在线时间: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时间可留言,人工客服人员会在上班后尽快处理。

(2)智能客服:“广咨小智”24小时在线,可直接发起在线对话咨询。

(3)服务热线:拨打400-9030-870,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6年422日上午9:00。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22日上午9:30。

5.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评标室2

5.4 开标时间:2026年422日上午9:30。

5.5 开启地点: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6 响应模式:线上响应。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下(纸质备用)和线上(电子版)并行的方式。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zebid.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5.7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若线上开标出现异常、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开展线上开标的,凡投标人已按规定按时递交纸质备用投标文件的,均以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开展线下开评标工作,所有参与方免责。

5.8上述时间和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变更公告的相关信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7其他

1、若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该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杨小姐

联系人:*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西街7号琶洲科技园D栋

8. 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海珠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西街7号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人:朱娇娇、王宇、李子元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317585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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