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生态环境局辛集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河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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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集市生态环境局辛集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由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辛发改产业【2026】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辛集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辛集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7179.67万元;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主要为辛集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项目主要包括9个城郊融合型村庄:赵庄、西石庄、锚营、扒营、东巴营、北贤邱、南贤邱、试炮营、张董牛,采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的治理模式,收集黑水和灰水,雨污分流。污水纳管量498m3/d,建设污水干管长度约20.41km,检查井2531个,并配套建设污水支管及入户管,完善污水系统建设。7个混合分散型村庄采用相对集中生态处理+分散治理+资源化利用组合治理模式,135个农业集中型村庄采用相对集中生态处理+资源化利用组合治理模式。厕所黑水、盥洗灰水分离治理,厕所黑水通过改厕实现资源化(户化粪池:沉淀和厌氧发酵;公共无害化大三格化粪池:收集储存和二次沉淀发酵;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生产沼气和有机肥,实现资源化利用)。本次治理主要涉及盥洗灰水和初期雨水。充分利用现有沟渠和坑塘,建设盖板集水渠分区收集污水,依托现有地形地势建设曝气生物净化塘生态处理污水并储存尾水;个别分散农2户采用分散式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建设改良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尾水进行农田灌溉等资源化利用。共建设曝气生物净化塘254座,设计处理规模共计17985m3/d,建设主集水渠长度约252.33km,并配套建设支集水渠及入户管。建设改良式化粪池24座,弃流井254个,防护栏49697m,警示牌762个,灌溉提升泵254个,农用帆布水带12700m。建设地点:辛集市。

2.2 招标范围:一标段:初步设计: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后续施工阶段配合服务等相关技术工作,如有需要,配合发包人调整初步设计及概算;二标段:勘察(含测绘):本项目全线勘察、测绘,包括附属设施等。主要工作为本项目的初勘、初测,并出具成果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3.3 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三)其他 3.4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5 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其他为列明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标段: (一)投标人 3.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综合甲级和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3.4 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三)其他 3.5 投标人及拟派勘察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6 本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其他为列明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00:00*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辛集市生态环境局或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服务中心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xjszbb@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仅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线上下载文件,递交标书,“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免费使用。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辛集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辛集市育红街6号 地址: 沧州市解放西路旭弘大厦A座707
邮编: *开通会员可解锁*@126.com 邮编: 87065739@qq.com
联系人: 赵彦超 联系人: 井志伟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126.com 电子邮件: 870657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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