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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新丰镇2026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中团锐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丰镇2026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4)建设规模:约57.4万元
(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四、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估算额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估算额 |
| 1 |
新丰镇2026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项目 |
新丰镇2026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施工,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约57.4万元 |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企业,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以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为准)。
注:a、项目负责人如为满足“(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条款的,须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且同时提交建设单位同意项目经理撤出该项目的确认书。
b、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按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利部或省级水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 三类)。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级及地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26年1月 13 日17时前到盐城中团锐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姜晨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