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东莞市星正钟表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星正钟表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柏兴一路11号之一1栋301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星正钟表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莞市星正钟表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柏兴一路11号之一1栋301室(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5′12.322″;东经114°4′48.959″)。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69A208。项目总投资15万元,占地面积505m2,建筑面积505m2。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钟表配件和玻璃钟表配件的加工生产,年产五金钟表配件5t和玻璃钟表配件5t。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1866号)《关于东莞市星正钟表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林小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东莞市星正钟表迁改建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公示).pdf 2.5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东莞市星正钟表有限公司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5.4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东莞市星正钟表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检测报告.pdf 11.9 MB , 下载次数 0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