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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盐城港滨海港区南区液体散货码头一期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名称:盐城港滨海港区南区液体散货码头一期工程(重大变动)
项目地址:本工程位于滨海港区已建的防波堤内侧,滨海港区规划的液体化工品及成品油泊位作业区东端。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1个5万吨级泊位,码头为顺岸布置,年通过能力180万吨,对应利用港口岸线315米,原环评批复(滨环管[2014]083号)码头运输货种包括原料油111万t、汽油10万t、柴油10万t、甲醇15万t、乙二醇15万t、丙酮、丁酮、环己酮、甲基叔丁基醚等19万t。现因运输货物拟调整为甲醇、醋酸、醋酸甲酯等,涉及《港口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重大变动情形,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批工作。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1) 建设单位: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刘部长
(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滨海港经济区颐航大道18号
(1)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张工
(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宏俊街33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开通会员可解锁*122449069.docx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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