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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东莞市通鸿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东莞市通鸿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通鸿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南坑鸿昌路2号5号楼401房(中心经纬度坐标:东经113°59′16.506″,北纬23°3′42.030″),主要从事塑胶配件、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计划年加工生产塑胶配件300万件、五金配件20万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6〕1933号)。项目由于部分主要设备未建设,故本次进行分期验收,二期待其设备建设时再次进行相应验收。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李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