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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恰尔隆镇吉朗德村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阿克陶县恰尔隆镇人民政府编制单位:新疆十方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阿克陶县恰尔隆镇,属新建类农业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钢结构大棚2座,单座尺寸长90米、宽16米,总建筑面积2880平方米,占地面积0.29公顷。工程配套建设场地区硬化及道路0.11公顷,铺设场内灌溉供水管线128米和供电管线250米,管线采用地埋敷设方式。附属设施包括水电接入系统、戈壁挖方处理、种植土回填换填约0.15万立方米,以及安装棉被、棚膜、卷帘机、水肥一体机和滴灌系统等生产设备。项目总占地0.40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0.70万立方米,通过借方实现平衡,无弃渣。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及土地平整等水土保持措施,建成后将有效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当地设施农业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