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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 (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项日名称: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 (阶段性)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街道建设单位: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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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二十九中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17.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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