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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东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0万吨建筑垃圾及4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综合利用10万吨建筑垃圾及4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项目(一阶段)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新业路9号1幢
建设单位:江苏东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公式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陈总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江苏东茂再生资源竣工环保验收意见.pdf 2.6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1、东茂验收报告.pdf 1.7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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