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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科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智能乘用车座椅项目建设单位:安徽科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芜湖市鸠江区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芜湖市鸠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沈巷片区,属于新建工业类项目,总占地面积2.63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59公顷,临时占地0.0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厂房、2#厂房、综合楼、机加厂房、变配电房及地下消防泵房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约1.53万平方米,形成年产30万套智能乘用车座椅的生产能力;同步实施场内道路硬化、广场及停车位建设,配套布设雨水管网650米及雨水窨井10个;配套建设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0.11公顷,绿地率约4%。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总挖方1.59万立方米,总填方1.59万立方米,无借方和余方,不设置取弃土场。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对绿化区实施土地整治及乔草结合的植被恢复;对道路及硬化区布设雨水管网;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旨在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实现智能装备制造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