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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呼伦贝尔市宝日希勒金源煤矿有限公司储煤仓及危废库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宝日希勒金源煤矿有限公司储煤仓及危废库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镇呼伦贝尔市宝日希勒金源煤矿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呼伦贝尔市宝日希勒金源煤矿有限公司
四、公示内容:《呼伦贝尔市宝日希勒金源煤矿有限公司储煤仓及危废库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详见附件。
五、公示期: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平利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镇呼伦贝尔市宝日希勒金源煤矿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市宝日希勒金源煤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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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验收监测报告表--金源煤矿储煤仓及危废库房.pdf 3.5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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