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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国能长源汉川市华严农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国能长源汉川市华严农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二期项目
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华严农场、分水镇
建设单位: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作者(177****3297,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6:32
附件1: 国能长源汉川市华严农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公示版.pdf 4.3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项目专家评审意见及签到表.pdf 838.4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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