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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虹桥经济圈广德经开区旺湖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企业职工子弟学校建设单位:广德经开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德善鑫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总占地面积6.05公顷,总建筑面积43842.1平方米,主要新建2栋教学楼、2栋实验楼、1栋行政楼、4栋宿舍楼以及设备房和门卫等附属设施,并配套建设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及给排水管网等工程。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600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2.36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弃方。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雨水管网铺设及土地整治;植物上对2.11公顷区域进行乔灌草绿化;临时措施包括对裸露地表进行密目网苫盖等。项目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通过完善的水土保持体系,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林草植被,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