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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花都湖生态修复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花都湖生态修复工程
(二)项目概况:花都湖及其上游支流生态修复工程,主要通过河湖滨带水生态修复、水生动植物修复、小微水体生态修复等水生态修复工程,削减花都湖流域入湖生活源、农业面源等污染物,改善花都湖水质稳定达标,提升其流域水生态系统健康水平。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 《花都湖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NJLOMCEKBxCEFD8abdeoQ提取码: HDHS
2.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请移步建设单位进行查阅,地址详见“七、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EJ-15uYgRSMdMlKF1sQjQ ,提取码:9vk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注明填写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提交给环评单位(gzguolv@sina.com)。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5号
联系人:袁婉华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国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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