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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贡嘎县岗堆镇普雄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西藏贡嘎县岗堆镇人民政府编制单位:西藏云水生态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贡嘎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贡嘎县,为新建村庄道路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5235.3平方米、护栏797米、挡水墙190米及片石挡墙1041.11立方米等土石方工程。项目总投资399.9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61.65万元,总占地面积0.65公顷。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0.71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弃方。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路面压实平整及边沟铺设;临时措施包括对裸露土方及堆料进行防尘网苫盖、设置土质排水沟及沉沙池等。项目执行青藏高原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通过完善的水土保持体系,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