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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堆矿区供热锅炉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堆矿区供热锅炉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金堆镇
建设单位: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3357.07万元,对原有金堆矿区供热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拆除原有的两台35t/h燃煤锅炉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两台40t/h燃气蒸汽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由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矿山分公司负责运行。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附件1: 验收组意见.pdf 196.6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金堆矿区供热锅炉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验收.pdf 3.6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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