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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恒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装配式建筑钢结构、2万吨风电塔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内蒙古新恒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装配式建筑钢结构、2万吨风电塔筒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新恒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装配式建筑钢结构、2万吨风电塔筒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新恒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总占地面积约120亩,总建筑面积约47408平米,其中厂房约42408平米,办公楼5000平米,厂房外围整体环形通道及室外堆场全部硬化大约21000平米,绿化5000平米。建设内容包括一期装配式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19008平米,三条生产线,产能为3万吨,产品主要为厂房钢结构,桥梁用钢铁结构,设备钢结构球形网架,玻璃墙幕等。二期风电塔筒基座厂房建筑面积约23400平米,两条生产线,产能为2万吨,产品主要为风力发电主架塔筒。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5.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广炫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总
邮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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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内蒙古新恒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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