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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日照市东港区弘圣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东港区弘圣中医医院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经竣工,并计划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现就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日期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日照市东港区弘圣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东港区弘圣中医医院项目
公示内容: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污水处理及废气处理设施、医疗废物间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调试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有疑问或者意见,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疑问或意见。
通讯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望海路与艳阳路交汇处海曲人家沿街
联系人:宋*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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