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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河县奥世塑料制品厂年产塑料玩具制品15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验收组名单)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新河县奥世塑料制品厂年产塑料玩具制品150吨项目
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新河镇东关村
建设单位:新河县奥世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性质:新建建设规模:本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租赁现有生产车间、成品库房,购置挤出机6套、移印机11台、拌料机6台、粉料机 5台、空压机2台等设备,年产塑料玩具制品150吨。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