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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灌阳县鳗鱼养殖及深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灌阳县鳗鱼养殖及深加工项目一期建设单位:灌阳县永鑫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王经理联系邮箱:85006120@qq.com
灌阳县永鑫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1-验收意见.pdf 167.4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2-其他说明.pdf 113.8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灌阳县鳗鱼养殖及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稿).pdf 420.5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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