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北鑫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纳米自洁玻璃深加工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北鑫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纳米自洁玻璃深加工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河北鑫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冀衡路4161号公示内容:河北鑫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纳米自洁玻璃深加工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鑫美玻璃环评验收报告.doc 7.5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鑫美玻璃纳米自洁玻璃验收意见.pdf 2.4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06159鑫美监测报告(1).pdf 4.3 MB , 下载次数 0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