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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黄江丹文平表业厂(个体工商户)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黄江丹文平表业厂(个体工商户)
建设内容:东莞市黄江丹文平表业厂(个体工商户)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黄江镇星辉一街3 号 1 栋 302 室(北纬22°49′30.022″;东经113°57′3.326″),项目占地面积260平方米,建筑面积260平方米,预计年加工生产硅胶手机壳100万件、硅胶表带120万套。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2924号)。
竣工日期:项目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且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现进入调试生产。
调试的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付清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1895523660@126.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东莞市黄江丹文平表业厂(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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