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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厦门鸿基伟业复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碳纤维等复合材料制品生产加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碳纤维等复合材料制品生产加工扩建项目
地点:厦门市同安区集祥路69号
建设单位:厦门鸿基伟业复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内容:新增年产碳纤维轮圈32万个、碳纤维辐条300万支,改扩建后总工程年产碳纤维轮圈70万个、碳纤维辐条400万支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1—厦门鸿基伟业复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pdf 45.9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3-厦门鸿基伟业复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收意见.pdf 1.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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