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中小学建设项目—第七中学宿舍楼及校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30
发布于
新疆伊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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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奎屯市中小学建设项目—第七中学宿舍楼及校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奎屯市教育局编制单位:新疆盛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奎屯市第七中学内,属于改建教育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地上5层、地下0层的宿舍楼,总建筑面积5999.20平方米;配套建设校内附属设施,包括拆除学校西侧行政楼,建设篮球场、排球场及乒乓球场等运动场地,实施绿化种植及灌溉系统,购置床铺、柜子等宿舍用品;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热、供电管线及道路硬化工程,旨在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及住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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