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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令)、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污染影响类》(2018年第9号)文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将《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449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449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五洲特种纸业(湖北)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新河镇纸品工业园,厂区经纬度坐标为113.891916,30.686345。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挂网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6.9.24~2026.10.2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董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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