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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高明海华桥及引道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明海华桥及引道建设工程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项目起点为兴教路路口,终点为大成路-纵二路路口)
建设单位: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善立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高明海华桥及引道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3.1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其他说明事项.pdf 1.0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验收意见-海华桥.pdf 1.9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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