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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G105赣州中心城区公路改线工程南康二期(唐江至朱坊大道段)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G105赣州中心城区公路改线工程南康二期(唐江至朱坊大道段)
(2)建设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南康一期终点,经南康区太窝镇、唐江镇、朱坊镇,终点位于朱坊大道,全长约10.46公里,其中格力大道支线1.1公里段落已实施,本次建设里程为9.36公里,设置桥梁:大桥:948米/3座,中桥154米/3座,涵洞18道,平面交叉5处,通道8道,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陈赞贤大道与赣南大道交界处金融中心2#楼
联系人:黄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3414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咨(赣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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