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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达诺尔(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二期年产5.3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二期年产5.3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工程)
地点:湖北省潜江市泽口街道办事处金澳大道9号达诺尔(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建设单位:达诺尔(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西侧空地及现有生产厂房空地建设二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5#生产厂房,内设1条超纯异丙醇生产线;在现有1#厂房新增1条物理分装线,在2#厂房新增1条四甲基氢氧化铵生产线(未建设)和一条物理分装线,同时利用现有剥离液生产线生产稀释剂;其他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依托一期。项目投产后将增加年产5.3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的生产能力,其中超纯异丙醇(3万t/a)、四甲基氢氧化铵(1万t/a)(未建设)、稀释剂(1万t/a)、酒精(0.1万t/a)、杀孢子剂(0.15万t/a)、复方季铵盐消毒剂(0.05万t/a)。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湛正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372566991@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见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2NLXtw7NAFLXFOPpYgbMUQ?pwd=qais 提取码: qa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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