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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兵团第六师芳草湖灌区106团支渠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兵团第六师芳草湖灌区106团支渠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第六师106团团部及周边连队。
建设单位: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内容:工程实际防渗改造9条支渠,总长22.15272km,拆除建筑物共计17座;沿线配套新建、改建改造(仅配套设置闸门系统)渠系建筑物54座,其中包括水闸37座水闸(平板钢闸门15处、信息化闸门22处)、农桥12座、2座巴歇尔槽、2座测水箱、1座盖板涵。信息化办公设施1套、新建伴渠路19.73772km。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王兴荣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兵团第六师芳草湖灌区106团支渠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30.1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兵团第六师芳草湖灌区106团支渠改造项目.pdf 182.9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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