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普松乡普松村农村幸福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23
发布于
西藏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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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尼木县普松乡普松村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尼木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单位:成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拉萨市尼木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拉萨市尼木县普松乡普松村,主要新建一栋三层“L”型框架结构幸福院,总建筑面积515.70平方米,内设门厅、活动室、餐厅、医疗室及阅览室等功能用房。配套实施场地平整、新建混凝土硬化684.78平方米、铺装2.11平方米及绿化34.53平方米,新增路灯设施,并对周边350平方米外墙进行修缮。同时拆除原有危旧建筑160.23平方米及大门围墙26米,同步建设总体给排水及电气工程,购置相关配套设备。项目总占地面积0.12公顷,均为永久占地。施工过程中实施了密目网苫盖、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等水土保持措施,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12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弃方。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当地重要的养老服务平台,有效改善普松村老年人生活条件,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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