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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柏杨坝楼层陶坛库区项目(二期)(30#~32#、38#~40#、44#~45#、49#、50#)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柏杨坝楼层陶坛库区项目(二期)(30#~32#、38#~40#、44#~45#、49#、50#)
建设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二郎镇美酒河村
建设性质: 新建
公示内容: 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
公示时间: 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在公示日期内提出。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9号1903号
作者(shiyiyue,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1:19
附件1: 柏杨坝楼层陶坛库区项目(二期)30#、31#、32#、38#、39#、40#、44#、45#、49#、50#)全文本.pdf 22.8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及其他说明.pdf 2.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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