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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总部检测分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总部检测分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
项目内容:本项目拟投资47278.10万元,购置飞行时间二次离子质谱分析仪、等离子体质谱仪等先进检测分析仪器进行苏州总部检测分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新增半导体材料芯片检测实验20000批次/a,扩建后全厂半导体材料芯片检测实验269900批次/a。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6@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江苏华衍低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人工智能产业园东区10号楼三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邮箱:1170426749@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