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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陇西县巩昌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陇西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编制单位:甘肃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总占地面积2.67公顷,总建筑面积98500平方米,主要新建高层住宅楼6栋、配套商业用房及地下车库,并同步建设小区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及电力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4.8亿元,其中土建投资3.2亿元。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约8.5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外借弃方。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雨水排水系统、土地整治及绿化覆土;植物上对1.0公顷区域进行乔灌草立体绿化;临时措施包括设置洗车池、临时排水沟与沉沙池,以及对裸露地表和堆土进行防尘网全覆盖。项目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通过完善的水土保持体系,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改善区域人居环境,保障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