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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弘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小家电配件150万件,灯饰配件150万件,汽车配件100万件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弘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小家电配件150万件,灯饰配件150万件,汽车配件100万件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市弘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3.验收生产概况: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北区社区泰业路68号绿金湾高端环保产业园B2幢8层01-1。(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度16分20.519秒,北纬:22度35分22.687秒),用地面积945㎡,建筑面积945㎡,年产小家电配件150万件,灯饰配件150万件,汽车配件100万件,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劳动定员10人,不设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10小时,不涉及夜间生产。
*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委托中山市环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山市弘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小家电配件150万件,灯饰配件150万件,汽车配件10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文号:中(榄)环建表〔2024〕0123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开工建设,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调试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广东万纳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中山市弘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小家电配件150万件,灯饰配件150万件,汽车配件100万件新建项目验收监测》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VN2509112003。
*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山市弘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中山市弘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小家电配件150万件,灯饰配件150万件,汽车配件100万件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会由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验收组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一)废水
1、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广东粤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绿金湾高端环保共性产业园)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处理后,排入周围河道横琴海;
2、生产废水:主要为除油后清洗废水、磷化后清洗废水和喷漆水帘柜废水;
3、喷漆水帘柜废水经专门管道分类收集排入广东粤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绿金湾高端环保共性产业园)2#预处理系统处理。
(二)废气
调漆、喷漆工序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烘干工序废气经管道直连+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喷漆废气先经车间水帘柜处理后再与调漆、烘干废气一并汇入小榄镇五金表面处理聚集区内B栋高浓度处理设施(气旋混动塔+三级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55m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已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其中北面厂界执行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油漆和稀释剂的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废漆渣等危险废物,交由广东粤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绿金湾高端环保共性产业园)处理;塑料配件的不合格品、普通废包装材料、废除尘布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设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贮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本项目设置了专门的危废暂存场,存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场设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场所张贴了危险废物的标识,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废暂存间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
(五)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迅速、有效的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确保环境安全,本次项目制定了《建设单位环保机构的设置与建立的环保规章制度》,规范各种应急机制以及发生灾情的处理措施。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已制定应急预案,并通过备案,备案编号为442000-2025-05539。
2. 在线监测装置
无在线监测及联网要求。
3. 其他设施
本次项目已落实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本次项目在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放口。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联系人:梁先生
邮箱:1491791010@qq.com附件1: 2、中山市弘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验收意见(已盖章).pdf 1.6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VN2509112003中山市弘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谢V0-1(验收)扫描件.pdf 12.2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1、中山市弘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小家电配件150万件,灯饰配件150万件,汽车配件100万件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pdf 8.5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4: 3、中山市弘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其他需要说明事项.pdf 855.2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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