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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黄埭镇火烧浜河道整治提升及箱涵工程周边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黄埭镇火烧浜河道整治提升及箱涵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280万元,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火烧浜进行整治提升及新建箱涵工程。整治段西起长和路,东至长旺路,河道整治全长743m,西侧80m为新开河道,其余段进行拓浚整治。河道西侧长和路上新建箱涵1座,与大寨河连通,箱涵宽×高=6m×4.39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火烧浜
联系人:邓工
联系方式:seven320@qq.com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苏州世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君地新大陆10幢2103室
联系人:张工
邮箱:1209724250@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1: 火烧浜河道整治提升及箱涵工程环评 公示稿.pdf 1.4 MB , 下载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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