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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江北段)110kV 及以上电力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江北段)110kV 及以上电力迁改工程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洪塘街道、慈城镇
建设单位:宁波市江北区铁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