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揭阳市中医院揭阳市揭东区中医医院建设工程项目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特此申请该建设项目试运行工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揭阳市揭东区中医医院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揭阳市中医院
建设地点:揭阳市揭东城区中片人民大道与兴源路交叉西北侧
法人代表:卢剑辉
通讯地址:揭阳市揭东城区中片人民大道与兴源路交叉西北侧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筑面积:21494(平方米)
建设内容:建设住医疗用房建筑、门诊、急诊、特色中医建筑、医技楼建筑、住院楼建筑、污水处理站等;医院住院床位设置总数为200张。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21494平方米,其中门诊、急诊、特色中医建筑面积约5785平方
米,医技建筑面积约6527平方米,住院建筑面积约6565平方米,后勤办公建筑面积约2617平方米,每年接待门诊数量近6万人次。项目已建设完成,现在处于试运行期间,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在公示的期间内,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若未收到公众来电、来信或来访,则表示没有公众反对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郑先生。
揭阳市中医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