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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凤山县长洲镇板任村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凤山县长洲镇板任村生猪养殖基地项目
项目地点:河池市凤山县长洲镇板任村尾文屯
建设单位:广西八戒牧业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年存栏母猪5000头,年出栏断奶仔猪12万头
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21.2亩,新建1栋4层母猪大楼,厂区配套建设集污池、堆粪棚、污水处理系统等粪污处理设施,同时厂内建有病死猪暂存冷库、防疫废物暂存间、办公生活用房等辅助设施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827408392@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公章。
附件1: 凤山县长洲镇板任村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pdf 214.2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凤山县长洲镇板任村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稿).pdf 1.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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