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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阿坝金川嘎斯都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220 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阿坝金川嘎斯都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220 千伏送出工程建设单位:四川阿坝金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俄热乡境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 系 人:吴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Vikkia,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5:56
附件1: 阿坝金川嘎斯都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220 千伏送出工程竣工验收调查表.pdf 35.6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pdf 7.5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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