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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场项目
建设单位: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附件1: 0、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场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副本.pdf 48.4 MB , 下载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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