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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项目设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飞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张家港凤凰镇凤南路68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 系 人:仇仁才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