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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东莞市高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在东莞市茶山镇组织召开了东莞市高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高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对塘花岭一路6号之一7号楼1201室(东经113°53′50.770″,北纬23°04′54.200″),项目占地面积1081m2、建筑面积为1081m2,主要从事防震垫、包装盒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防震垫30吨、包装盒60吨。
(二)环评审批情况
我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广东佳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高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6〕753号)。
我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1441900MA4WT17U4E001Z。
项目相关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设施也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调试起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且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情况。
(三)投资情况
本次项目总投资额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东莞市高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申报的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现场情况与环评审批内容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终排入东莞市南畲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废气源主要为热压成型、烘烤工序有机废气。
项目热压成型、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机械生产设备。
项目设备均置于隔声性能良好的厂房内,并对生产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局,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加强设备减震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交专业回收公司处理。(现交给东莞市达丰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3)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现交给广东粤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热压成型、烘烤工序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厂界外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三)生活污水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排放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的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新增的VOCs排放量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调配;该项目职工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莞市南畲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根据我国当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建设项目水污染物的总量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无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小组同意东莞市高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1、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