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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名称为 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简阳南站与S5、19号线红莲站衔接及改造工程技术论证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采购人按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服务地点:成都市
2.2采购范围及规模:
配合采购人开展18号线简阳南站与简阳市空铁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S5/19号线红莲站与泸州老窖成都创新发展中心项目衔接项目咨询服务,编制简阳南站(2个接口)衔接工程技术论证报告,编制红莲站(1个接口)衔接工程技术论证报告及运营线路改造工程技术论证报告,上述报告须通过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审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2.2.1 编制简阳南站衔接工程技术论证报告、红莲站衔接工程技术论证报告
从建筑、结构、机电等各专业研究分析并论述简阳市空铁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泸州老窖成都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与地铁车站接驳的可行性,对衔接策划方案进行深化设计,提出满足消防、人防和防洪涝要求的接驳方案。
2.2.2 编制红莲站运营线路改造工程技术论证报告
运营线路改造工程技术论证报告是在衔接工程技术论证报告基础上论证接驳方案对车站运营的影响,核对接驳对车站既有设施的影响,如站台宽度,闸机通行能力等进行复核,建筑结构及机电各专业分别提出针对性建议,对改造内容进行量化,估算相关费用和实施工期。保障接驳实施期间以及实施完成后车站的安全运营。
2.2.3 根据现行地铁设计规范及标准,配合采购人开展红莲站TOD理念下项目衔接策划方案中关于衔接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
2.2.4上述报告须通过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衔接工程技术论证报告、运营线路改造工程技术论证报告,并通过最终审查及验收。配合采购人分别与简阳南站、红莲站接驳方完成衔接协议签订。
具体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4项目期限: 3个月,暂定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结束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各项报告编制期限均为30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以及询价文件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询价要求响应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资质要求
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提供上述证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1.3业绩要求
近5年(20 21 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 1 个已完成的单一合同金额在22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或论证或评估)或地铁衔接工程设计(或论证或评估)项目类似业绩。
注:
(1)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完工验收相关资料或项目已完成的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或合同项目完成结算的相关资料)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金额的,须另提供能体现金额的合同相关页或业主(或发包人)证明文件。
(2)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建筑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工程等专业)或市政相关专业(市政或市政工程或轨道交通或隧道等专业)高级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单一合同金额在22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或论证或评估)或地铁衔接工程设计(或论证或评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
(2)团队成员
除项目负责人外,需配备至少2名团队成员。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均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建筑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工程等专业)或市政相关专业(市政或市政工程或轨道交通或隧道等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注:
(1)上述人员须为响应人本单位职工,提供响应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最近6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是指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在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入职不足 6个月的,往前推至入职时间,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2)提供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仅限项目负责人)。若业绩合同无法证明人员任职情况的,还须提供人员任命书或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3)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5信誉要求:不存在响应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响应的情形。
3.1.6财务要求: 无。
3.1.7其他要求: 无。
3.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询价文件于2026年 4 月 11 日起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本公告相关附件下载。
4.2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询价文件获取的方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 4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成都市双流区梓州大道6699号成都地铁1号线红星路停车场综合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
特别提醒:该中心位于地铁停车场内,可驱车或出地铁 1 号线五根松 C 口后步行前往(步行约需20分钟),请响应人合理安排时间,并携带询价公告或询价文件以便门岗核验。
5.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5.4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相关公告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66号成都地铁元华车辆段
邮 编:610000
联系人及电话:
技术: 谭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商务: 刘女士 电话:028-68448941
8.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
|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简阳南站与S5、19号线红莲站衔接及改造工程技术论证咨询服务采购项目).docx |
| 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简阳南站与S5、19号线红莲站衔接及改造工程技术论证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询价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