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关于采购村(社区)“两委”干部(后备干部)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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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15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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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关于采购村(社区)“两委”干部(后备干部)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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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关于采购村(社区)“两委”干部(后备干部)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拟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关于采购村(社区)“两委”干部(后备干部)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关于采购村(社区)“两委”干部(后备干部)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湾东人力资本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村“两委”干部人员:工资发放、个人所得税报税的全部权利、义务及对应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自主解决。乙方仅负责按原协议标准完成薪资核算工作。派遣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申报、基数核定、年审、补缴、异动增减员等全部经办工作,仍由乙方按照国家及属地政策规定负责办理。二、除村“两委”干部人员外(包括社区“两委”干部及其他原协议所涉人员):薪酬及个人所得税仍按照原协议约定履行,由乙方负责。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村干部基本报酬中财政承担部分应由县级财政或县级以上财政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个人。为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合同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大同路政和楼1栋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406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

附件5:村(社区)“两委”干部、农村工作者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doc

附件3:管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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