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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拟对凤凰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凤凰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标供应商: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公厕管养调整置换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凤凰街道公共配套环卫设施委托使用的函》《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共厕所新建及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总概算的批复》相关要求,光明一号公厕现已完成提升改造,拟移交我街道进行管养。经测算,该公厕(11厕位以上)服务费用为106641.1元/年。原合同拟移交的4座公厕中,润锦园公厕(凤凰街道光明大道与松白路交汇处北侧)原计划工期有所延后,预计2028年完工。经核查,该公厕(11厕位以上)服务费用为106641.1元/年。依据原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第3点约定:“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进行管养置换或调整”。为保障公厕的正常开放,满足居民如厕需求,结合实际情况,现拟对原合同中未移交项目(预留机动经费)公厕管养范围进行调整,将原计划移交的润锦园公厕,置换为光明一号公厕,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将光明一号公厕纳入本项目管养范围。经测算,光明一号公厕*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的管养费用为48733.84元。综上所述,本次置换标的一致,不额外增加合同中“未移交项目(预留机动经费)”板块金额。第二期合同未移交项目(预留机动经费)保持不变。二、核减部分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经费因辖区城市更新工作持续推进,实际市政管养作业面积处于动态变化,经*开通会员可解锁*现场巡查反馈,部分区域因围挡、施工等,不具备常态化管养作业条件,故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停止支付该部分区域的管养费用。结合实际情况,现就该部分区域面积、费用进行核减,具体如下:(一)清扫保洁核减部分 经测绘,本次需核减清扫保洁总面积11516.04平方米,对应核减费用27203.16元/年。经测算,*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共需核减清扫保洁服务费用16965.41元,一线清扫保洁员人数不变。综上所述,第二期合同清扫保洁部分费用由28743262.86元调整为28726297.45元。(二)绿化管养核减部分经测绘,本次需核减绿化管养面积15671.64平方米、行道树78株,对应核减费用113106.85元/年。经测算,*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共需核减绿化管养费用70539.75元,核减绿化管养人员2人。综上所述,第二期合同绿化管养部分费用由9034101.86元调整为8963562.11元/年。三、变更后合同总体情况 综上所述,一是第二期合同所需总费用由46173579.87元调整为46086074.71元,其中清扫保洁费用28726297.45元,绿化管养费用8963562.11元,其他未变更部分费用为8396215.15元;二是如第二期合同服务期内无其他变动,续签第三期合同时(一个完整服务年度)所需总费用调整为46033269.86元/年,其中清扫保洁费用28716059.7元,绿化管养费用8920995.01元,其他未变更部分费用为8396215.15元;三是核减绿化管养人员2人,由原来的67人调整为65人。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凤凰街道公共配套环卫设施委托使用的函》《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共厕所新建及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总概算的批复》相关要求,以及因辖区城市更新工作持续推进,实际市政管养作业面积变化等原因,需对部分管养事项进行调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附件:
《凤凰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补充合同新.pdf
《凤凰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第二期)变更征求意见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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