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校区北院路灯、草坪灯改造(二次)-比选采购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07
发布于
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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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校区北院路灯、草坪灯改造(二次)-比选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CKPZY-ZB-202606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雁塔校区北院路灯、草坪灯改造(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雁塔校区北院路灯、草坪灯改造项目,目前学校北院的部分庭院灯、草坪灯因投入使用年限较长,出现灯具老化、线路破损、灯体锈蚀等问题, 影响校园夜间景观效果,存在一定的电气安全隐患。为保障校园夜间照明正常, 消除安全隐患,需对北院故障、老化的庭院灯、草坪灯进行维修更换,确保灯具安装牢固、运行安全、照明达标。项目预算 25.94 万元,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比选采购文件、答疑文件等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雁塔校区北院路灯、草坪灯改造(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雁塔校区北院路灯、草坪灯改造(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工程及相应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 2024 或 2025 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 7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 7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同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中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自然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资质和专业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 B 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8)供应商须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登记的基本信息界面截图,要求字迹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8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8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09:00-12:00,14:00 时-17:00,至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16 楼 1622 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合法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本项目比选采购文件。比选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谢绝邮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8 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8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8 层开标室现场开标

七、其他

1.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地 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 13 号

联 系 人:招标采购办公室胡明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8 楼

联 系 人: 冯建正、郭雄龙、张驰、张聪、李娜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13036323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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