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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中启晟宏(厦门)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三里1-107号之十九 | 800,227.83元 | 91.96 |
采购包1(莲花镇Y805线(军营至小坪)道路路灯工程):
货物类(中启晟宏(厦门)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路灯 | 莲花镇Y805线(军营至小坪)道路路灯工程 | 莲花镇Y805线(军营至小坪)道路路灯工程 | 海峰 | 45W LED灯 | 1 | 项 | 800,227.8300 | 800,227.83 |
| 采购人代表: | 刘宣 |
| 评审专家: | 郝燕 、 胡军华 、 池强稳 、 翁朝敏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类别:货物类。招标代理费服费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大同支行,账号:351*开通会员可解锁*01296(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莲花镇Y805线(军营至小坪)道路路灯工程:1.080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地址:同安区祥平里二路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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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厦门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滨海西大道6788-3号楼4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钟涵汾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厦门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启晟宏(厦门)建设开发有限公司).pdf